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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区司法局深化“诉调对接”推动诉源治理

来源:  天津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21-08-13 09:43

近年来,宝坻区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级机关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以“诉调对接”为载体,以打造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平台为抓手,积极推进诉源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是搭建平台,推进多元诉前调解组织建设。对案件进行精准分类,以标的额度小的合同纠纷和道路交通纠纷为主攻点,分别在法院、公安机关设立诉前调委会。开展“庭室共建”,在林亭口、大白、八门城法庭建立诉前调解工作室,着力推动无讼村居建设。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调解窗口,配备值班律师,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

二是整合资源,打造职业化专职化诉前调解员队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选聘专职调解员,将法官、交通警察、律师纳入兼职调解员队伍,吸纳具有丰富调解工作经验的退休法官、离任村干部等为特邀调解员,形成以专职调解员为主,兼职调解员为辅,特邀调解员为补充的专兼职调解员队伍。

三是协同联动,实现纠纷化解多元化。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出台《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多元化解及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工作机制实施办法》,明确各方职责分工,解决多头管理、工作交叉、权责不清等突出问题,构建人民法院、公安机关、调解组织、保险机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四方联调”工作机制。

四是创新载体,提高纠纷调解质效。构建法官+调解员、公安交警+调解员无缝对接的“诉调对接”模式 ,以区法院告申庭为轴心进行案件分流,由诉前调委会承接法院委托移交调解案件。依托在线调解平台,通过多部门数据共享、资源共用、纠纷共解,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对多层次、多途径、低成本、高效率解决纠纷的需求,达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五是强化保障,激发调解员积极性。将调解员经费补贴纳入区财政预算,出台《宝坻区人民调解员经费补贴实施办法》,对调解员调解成功的案件给予一定数额的案件补贴, 2021年以来,诉前调解委员会调解各类纠纷803件,发放案件补贴6万余元,极大调动了调解员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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