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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积极建设道路交通一体化平台推动交通事故纠纷高效化解

来源:  天津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21-02-23 14:28

近日,市司法局联合市高院、市公安局、天津银保监局印发《建立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多元化解及“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工作机制的意见》,深入推动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和“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以下简称道路交通纠纷一体化处理)改革工作,运用大数据构建相互衔接、协调联动的纠纷调解格局,实现道路交通纠纷事故责任认定、理赔、调解、鉴定、诉讼等全流程一体化在线处理。

一是建立机制,凝聚合力。进一步创新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依托市委平安天津建设领导小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组,建立市高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天津银保监局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构建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调解组织、保险机构、鉴定机构互相衔接、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强化组织领导、工作协调、信息共享,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二是立足职能,精准发力。组织道路交通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及人民调解员、司法鉴定机构入驻道路交通一体化处理平台,开展调解工作、接受委托鉴定,积极探索研发在线司法鉴定委托、费用交纳和意见反馈等服务,为道路交通纠纷当事人提供便利。加强道路交通事故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强化专职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考核和管理,切实提升调解能力水平。

三是试点先行,以点带面。河西区、津南区司法局作为试点单位,积极与法院、公安、保险公司协调联动,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河西区司法局率先将交通事故调解案件与“全国法院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诉前调解平台”实现有效对接,纠纷当事人可通过平台及时查阅相关法律法规、计算查看赔付金额、分析交通事故性质、查看类似案件赔付金额等,为当事人提供了极大便利。自平台对接以来共接待咨询408件,受理案件323件,调解114件。津南区司法局通过“法官进调委会、调解员到法院”双向派驻方式,充分利用“津调通”“道路交通一体化”平台等工作系统,积极对接区人民法院,建立高标准、全链条、多元化的诉调对接平台。调委会派驻调解员到津南区人民法院,通过“委派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化解交通事故案件105起,为群众提供高效、专业的调解服务,取得良好工作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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