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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司法局四举措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来源:  天津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20-10-27 17:45

滨海新区司法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加强行政执法制度机制建设,升级改造新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全面提升新区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全区统一的行政执法公示规范、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规范、行政执法案件办案质量标准,推动全区行政执法机关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实施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和新法专题培训,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素养和执法水平。

  二是制定并落实滨海新区行政检查暂行办法。对行政检查实行清单管理、动态管理,依托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天津)推行“诚信免查、多查合一、最多查一次”。执法主体可通过信息共享、“互联网+监管”等线上方式进行行政检查,对行政检查对象以教育引导为主为先,积极帮助监督其改正违法行为,及时消除违法后果。

  三是健全完善滨海新区行政执法监督考核指标体系。推动落实执法案卷质量月考核、月评查制度。建立与网格化、“8890”、信访等群众举报投诉渠道对接的案件来源考核机制。建立健全大数据考核机制,强化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效能网上考核。

  四是提升滨海新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功能。升级应用系统,建立基础信息、执法证件、监督清单、双随机清单等管理系统。升级执法办案系统,建设自由裁量、典型案例、图像识别、视频呼叫、语音辅助,双随机管理等系统,增加案卷导入导出功能,辅助开展执法工作。升级改造执法监督系统,建设专项统计、自定义统计查询、部门考核评价系统,高效量化执法单位执法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支撑,实现行政执法监督从数字化向智能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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